电控推进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激励契约化

      95日至6日,电控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激励契约化工作面谈,电控领导与所属单位领导就2017年契约化责任书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明确了关键性考核指标、契约化指标等内容。

推进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激励契约化工作是电控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电控“十三五”的目标任务,通过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引导所属单位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电控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岩指出,电控正处于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创新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激励机制是推动产业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能够激发所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要利用好国企深化改革支持政策,不断开创电控发展新局面。

电控就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激励契约化工作确定了五项原则,一是产业发展原则,基于产业发展、做优、做强、做大的目标,提升技术、市场、人力资源、体制机制等核心竞争力;二是契约性原则,体现依法合规,以《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体现契约精神,明确考核内容、奖励安排等关键性内容;三是市场化原则,以开放的姿态,坚持国际化、市场化导向,优化业绩和激励匹配水平,进一步释放产业活力;四是差异化原则,结合试点单位实际情况,体现出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五是增量原则,以“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为参照,重在增量,提质增效,扩大改革成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此次考核激励契约化工作特别突出体现了战略导向和增量激励,采取“一企一策”的个性化形式,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和重大项目实施,提升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加快电控“十三五”战略目标落地。电控主要领导与所属单位负责人通过面对面谈判形式,契约化约定年度关键绩效指标与专项任务,明确目标达成后的奖励方式,有利于所属单位更加清晰理解电控战略与本单位未来发展方向。

电控于今年3月启动契约化工作,组建了由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预算管理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投资证券部、法务部、事业部及情报所等相关部门构成的专项工作组,结合实际形成了工作思路,与各单位协商具体内容,综合各类情况,反复测算,为契约化工作不断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并多次召开专题会,使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逐步优化、定型,并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了各方面意见。